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26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来宾港兴宾港区莆田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发改交通〔2022〕1032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8日 |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来宾港兴宾港区莆田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核准批复的请示》(来发改交通报〔2022〕22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2021年1月19日,我委以桂发改交通〔2021〕40号文核准批复了来宾港兴宾港区莆田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根据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关于新建来宾港兴宾港区莆田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岸线利用可行性意见》(珠水河湖函〔2022〕203号)并经组织评估,结合岸线功能分区管控要求,同意将1号2号泊位调出本期建设内容,优化后方堆场布置。
二、调整后,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8个3000吨级泊位,泊位编号从上游至下游依次为3号至10号,其中3号4号泊位为多用途泊位、5号泊位为件杂货泊位、6号至10号泊位为散货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680万吨,其中集装箱设计年通过能力13.1万标准箱;建设内容包括码头水工建筑物、道路堆场、港池疏浚、装卸工艺设备及安装、供电、照明、通信、给排水、环保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7455万元,其中项目资金本为32236.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
三、除上述调整外,其他有关事项仍按桂发改交通〔2021〕40号文件执行。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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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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