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28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大学物质分析测试重大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发改社会〔2024〕861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8日 |
自治区教育厅:
报来《关于报送广西大学等高校教育重大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桂教函〔2024〕157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学校优势特色和一流学科建设,提升学校教学科研能力,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同意建设广西大学物质分析测试重大仪器设备更新项目,项目代码:2406-450000-04-03-967175。
二、项目单位:广西大学。
三、建设地点: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
项目更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共43台(套),其中:电镜显微结构平台设备9台(套)、质谱和核磁平台设备6台(套)、表界面及元素分析平台设备16台(套)、物性测量平台设备12台(套)。淘汰同品目设备共44台(套),其中:电镜显微结构平台设备9台(套)、质谱和核磁平台设备6台(套)、表界面及元素分析平台设备16台(套)、物性测量平台设备13台(套)。
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节能措施及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为16187.59万元,其中:工程(设备购置)费用15682.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11万元(不含建设用地费),预备费471.48万元。资金来源由超长期特别国债12949万元和学校自筹解决。
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为发改社会〔2024〕718号等。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项目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完备相关手续,严格按照批复确定的建设内容、投资估算以及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建设。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
附件:项目设备更新购置明细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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