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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5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

2026-03-31 13:00     来源:环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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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公开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的通知》(桂环督办函〔2026〕15号),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5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公开如下:

责任清单

2025年履职情况

1.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纳入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制订的相关专项规划。

自治区“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过程中,统筹考虑设置“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类主要指标6项,并在第十三篇中明确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环境质量改善等内容。

2.负责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培育壮大新动能。组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承担本部门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的工作责任。

1.按要求组织开展2024年全区汽车产能调查工作,指导各相关市推动汽车产业提质升级

2.2025年组织召开“两高”会3次,严格审议8个拟上马“两高”项目,坚决拿下1个不符合产能置换规定的项目。

3.负责组织拟订、实施有利于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于涉及淘汰类、限制类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建设项目不予审批、核准、备案。

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开展项目核准,对涉及淘汰类、限制类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建设项目不予核准。

4.负责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指导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1.印发实施“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广西全力推动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工作方案、广西2024—2025年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加大2025年重点用能单位非化石能源消费和做好用能预算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力有效管控“两高”项目分工方案、“两高”联合评估论证制度等重要政策文件。

2.在节能审查中严格执行新上高耗能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低于20%要求,对“十四五”前四年能耗强度下降未达进度目标的市,新上高耗能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不低于50%。

3.系统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

4.将能耗强度下降率纳入绩效考核,对节能工作进度滞后的市开展督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将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分解到各重点用能单位。

5.落实国家、自治区环保产业政策。负责组织拟订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推动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支持龙头环保企业做大做强。

1.印发实施2025年广西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要点、广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总体方案(2025—2027年),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实施百色电解铝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国家首批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

2.组织各市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3个园区入选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积极申报国家绿色技术目录,3项技术入选国家绿色技术推广目录。

3.推动防城港、贵港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以及南宁、梧州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

6.落实国家基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的差别化电价政策。

2025年2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严格落实国家阶梯电价和差别电价政策,积极配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起草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电解铝水泥钢铁行业执行阶梯电价政策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节能〔2025〕124号),进一步规范我区节能监察以及落实阶梯电价有关事项。

7.负责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西)的相关企业环境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在信用中国(广西)网站公示。

持续优化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西),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西)作为全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截至2025年末,依托“信用中国(广西)”依法依规归集公示生态环境领域部门推送的信用信息29.56万条,为各级各部门开展信用监管、提升服务效能提供重要参考和数据支撑。

8.参与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相关工作。

1.提出2025年度右江、漓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机制奖补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报送自治区财政厅。

2.积极推动区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机制相关政策文件的修订工作。

9.负责统筹平衡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使用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的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意见。负责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生态环保类中央预算内资金。

争取2025年污染治理和节能降碳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全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节能降碳等生态领域项目建设。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回收循环利用、环境基础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建设。强化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统筹安排202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内资金,支持垃圾、污水、节能降碳、生态修复等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支持重大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项目建设

10.按职责分工,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推动桂林市首批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供需精准对接、可持续经营开发、保护补偿、评估考核等方面开展实践探索,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相关生态环境治理,支持推动垃圾固废处理垃圾焚烧发电、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

11.协调促进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1.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行清洁生产的通知》,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大力推行重点行业清洁低碳改造。

2.会同相关部门发布《2025年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筛选确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32家,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家。

12.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交办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研究工作,加强相关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

完善自治区重大项目顶层设计,组织修订推动印发《广西重大项目管理办法》,加快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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