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桂环委办发〔2023〕2号),自治区能源局2024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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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清单 |
2024年履职情况 |
负责调整能源结构和发展清洁能源,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增加清洁能源使用。积极发展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清洁高效高质量发展火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 |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全区海上风电实现零的突破,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A场址70万千瓦机组全容量并网发电;加快推动全区超200个陆上风电、光伏在建项目建设。截至2024年底,全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比2023年底增加约1463.5万千瓦,达到6023.5万千瓦,同比增幅32.1%,约占全区发电总装机的63.6%,比2023年底提高约2.3个百分点;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全区发电总装机的43.5%,比2023年底提高8.3个百分点。 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2027年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广西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促进全区能源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统筹推动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应改尽改。 稳步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一是加快液化天然气(LNG)项目建设。在北海、防城港已分别建成1座LNG接收站,储气能力合计4.38亿立方米;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二期目前已主体完工,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加快建设;广西LNG外输管道复线(百色-文山)实现开工建设。二是推动天然气大用户市场化改革。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要求,会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天然气大用户市场化改革试点各方安全责任的实施细则》,稳步推进天然气大用户市场化改革,提升油气安全保障能力。截至2024年全区天然气大用户市场化改革纳入试点企业64家,涉及钢铁、电力、铝业、汽车、橡胶、有色金属、制药等行业,累计为企业降低用气成本3.1亿元以上。 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西部地区首个“华龙一号”示范项目—防城港红沙核电二期全面建成商运。国家综合能源安全保障区重大标志性工程—白龙核电项目一期工程于2024年8月19日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核准,9月11日在防城港市举行工程建设动员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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